学院简介

资源与工程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秩序,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等有关法规,结合我实验室工作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实验室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场所,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校园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安全、卫生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学院各实验室及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学校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分管副校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学校—院(部)、院(部)各实验室、各实验室实验员”三级签约模式,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学院要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丰富师生的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学院的安全分管领导职责为:负责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规章制度(包括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实验室准入制度、值班制度等)的建设,组织、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并组织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安全信息的汇总、上报等工作。

  实验课教师要提高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学生须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配合实验室管理工作。

  在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负有责任。须遵循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

实验操作规程或实验指导书开展实验,配合各级安全责任人和管理员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临时来访人员须遵守实验室的安全规定。

  建立、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学院应根据本学科和实验室的特点,加强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首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通过所在学院组织的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后方可开始实验室学习、工作。

所有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师生员工需接受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了解实验室潜在危险因素,熟知应急电话号码、应急设施和防护用品的位置,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危险化学品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包括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等。化学实验室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全过程(包括购买、运输、存贮、使用、处置等)的安全管理。

  实验室废弃物的安全管理  实验室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妥善贮存。化学废弃物应遵循兼容相存的原则,盛装化学废弃物的容器要密闭可靠,不破碎泄露。容器外加贴标签,注明废弃物内容和品名,及时送储。使用剧毒化学品实验产生的废液、容器等不得随意丢弃、掩埋或水冲,应先参照《剧毒化学品安全处置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再废弃物集中处置。

实验室废弃物由资产处联系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禁将实验室废弃物随意排入地面、地下管道以及任何水源,防止环境污染。

  学院各实验室要加强各类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维护、保养,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检修,并做好维护保养和检修记录。对冰箱、高温加热、高压、高辐射、高速运动等有潜在危险的仪器设备尤其要加强管理;对精密仪器、大功率仪器设备、使用强电的仪器设备要保证接地安全,并采取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使用时间过长以及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应及时报废,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  水电安全管理

实验室内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要求。实验室内应使用空气开关并配备必要的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应配备足够的用电功率和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设备和大型仪器须接地良好,对电线老化等隐患要定期检查并及时排除;使用高压动力电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手套,或用安全杆操作;

实验室固定电源插座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花线。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体将电线与人体分离后,再实施抢救。

除非工作需要,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空调、计算机等不得在无人情况下开机过夜;电热器、饮水机一律不得开机过夜。

实验室要杜绝自来水龙头打开而无人监管的现象,要定期检查上下水管路、化学冷却冷凝系统的橡胶管等,避免发生因管路老化、堵塞等情况所造成的安全事故。

严禁在实验室内用煤气、电炉烹调加热食物、取暖,严格做到“四防、五关、一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关窗、关水、关电、关气;查仪器设备)。化学类实验室不得使用明火电炉。

第十  安全设施管理

实验室应根据潜在危险因素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防火门、防火闸等),烟雾报警、监控系统、应急喷淋、洗眼装置、危险气体报警、通风系统(必要时需加装吸收系统)、防护罩、警戒隔离等安全设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加强实验室安全设施的管理,切实做好更新、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确保性能完好,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  实验室内务管理

每间实验用房必须落实安全责任人,各单位必须将实验室名称、责任人、有效联系电话等信息统一制牌,并粘贴在室外明显位置,便于督查和联系。要确保实验室观察窗的可视性。

实验室应建立卫生值日制度,保持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布局合理。及时清理实验废弃物及日常垃圾,实验室内不得堆放杂物。

实验室必须妥善管理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和防盗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周围禁止堆放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实验员负责实验室钥匙的配发和管理,不得私自配置钥匙或借给他人使用;学院或各实验必须保留一套所有房间的备用钥匙,以备紧急之需。

严禁在实验室区域吸烟、烹饪、饮食,不得让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留宿和进行娱乐活动。

按照学科性质的不同需要,实验人员应配备必需的劳保、防护用品,以保证实验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实验结束或离开实验室时,必须按规定采取结束或暂离实验的措施,并查看仪器设备、水、电、气和门窗关闭等情况。

  对以上条款未涵盖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按国家有关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