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认真落实学生到课率几点事项的通知
各系、部:
为抓好落实学生到课率,保障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经集团高层会议研究决定,现补充以下几点事项:
1、日常上报学生到课率,保证每个任课教师和班级一个月内至少检查到一次。
2、如因以下情况,学生不能进入课堂,不计入缺勤:
(1)学生病假:有校医院或县(区)(含)以上医院证明为准。
(2)学生事假:家中直系亲属因要事紧急召回或因白事可正常请假,不计入缺勤。
(3)学生如有公司、院校公差事务者不计入缺勤。(需与教学相关,不含劳动、清扫卫生等;参与招生和酿酒工作的不计入缺勤)
3、针对以上情况,要求请病假学生,将医院证明报各系备案;请事假学生,最终由学工处处长审批,由各系备案;学生有公差事务的,最终由教学副院长审批,由各系备案。以上请假情况由各系统计汇总,并每周五报教务处316室备案,集团教育教学总监综合办公室复查。
教 务 处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