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体检后,武装部说我体检不合格,而我到当地医院去检查,医生说没有问题,为什么?
征兵体检是根据《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组织实施的,其合格标准高于普通公民健康体检标准。地方医院的医生不掌握征兵体检标准,往往是从病人和非病人的标准来衡量的。地方医院医生说没有问题不一定符合参军标准。有的体检项目,像血液、尿液、心电图等项目是随机变化的,不是固定不变的。具体以征兵体检医生检查确定结果为准。
2.在岗的正式编制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员工,参军能保留工作吗?
《兵役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士官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对于此情况,还要提前告知本单位人事部门。
3.已与工作单位签约,未入职正式工作,现在想参军入伍,是否属于违约?
《兵役法》第十五条规定,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聘用的,应当优先服兵役义务。依照法律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因参军入伍需要变更就业协议的,不属于违约。
4.大学在校生参军保留学籍、大学新生参军保留入学资格是如何规定的?只能保留2年吗?
按照规定,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据此,退役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不是参军之后两年内。只要不退役,学籍或入学资格可以一直保留。
5.大专毕业生以义务兵身份入伍、本科毕业生以义务兵身份入伍,转改士官如何定级?
依据规定,义务兵服完义务兵役2年后转改士官,全日制大专毕业生转改为中士第一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转改为中士第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