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诚信教育,巩固我校大学生诚信教育活动成果,弘扬诚信精神,传播诚信文化,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以诚信为荣的育人环境,现决定开展“诚信之星”评选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诚信之星”评选标准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乐观向上,学习成绩较好,无违规违纪现象;诚实守信,典型事迹突出,示范作用强,在学生、学校或社会中有一定影响力。
同时需要达到如下基本参选标准:
学业诚信:
学习成绩优良,无挂科;考试无作弊(违纪);实验诚信,无实验造假;实习诚信,无实习造假。
经济诚信:
按时缴费,无拖欠情况;贷款诚信。
借阅诚信:
如期归还图书,不存在损毁或偷窃图书行为。
“诚信之星”评选范围
2023级、2022级学生
“诚信之星”评选名额
评选出10名“诚信之星”
“诚信之星”评选时间
宣传阶段(6月1日—6月9日)
初评阶段(6月10日—6月21日)
“诚信之星”参评材料
(1)《保定理工学院“诚信之星”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附在事迹材料封面后第一页,正文之前);
(2)1000-1500字事迹材料(一式两份),需带有封面,封面标题为“关于推荐XX同学参评‘诚信之星’的事迹材料”(黑体小一),下列居中标注学院(宋体小三)。正文标题(黑体小二),正文(宋体小四号),行间距20磅。正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3)能反映候选人事迹的获奖证书,成果等的复印件,参与活动的照片、录像或报纸等资料或影像资料等。
上述材料如有不懂之处,可以联系辅导员老师进行咨询。
请各位同学将上述材料于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上午11:00前交予辅导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