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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评选19-20学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保定理工学院

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度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

先进班集体的工作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冀教德育[2020]1号)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2019-2020学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保障我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顺利进行,我校成立优秀毕业生评审领导小组。

 长:王景明、于凇波

副组长:张  伟、邵振合、韩孟金

 员:学工处处长、二级学院院长

二、评选范围

曾荣获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个人和“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级。

三、评选条件

(一)省级三好学生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无任何违纪行为和问题。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前10%,专业成绩专业排名前15%,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曾荣获学校三好学生称号。

4.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并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前30%,专业成绩专业排名前50%。

2.曾获得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曾组织过院系大型活动,并受到好评。

4.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条件

1.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

2.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

3.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

4.全班学生在本学年无严重违纪问题。

5.曾荣获学校“先进班集体”称号。

(四)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且在当地反响较大、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者,可破格评选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四、评选名额

1.省级“三好学生”共22个名额,根据各学院学生人数(不含2019级)按比例分配如下:

地科:1名;工程:5名;经济:6名;

管理:5名;艺术:3名;外语:2名;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共6个名额,由地科、工程、经济、管理、艺术学院与外国语学院和院团委各推荐1人。

3.省级“先进班集体”共3个名额,各学院推荐1个班集体,以差额方式评选。

五、表彰和奖励

对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个人和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省级先进班集体辅导员老师享受省级先进德育工作者待遇。

六、评选程序和要求

1.各学院要加强领导,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成立以二级学院院长为组长,学工副院长为副组长,所有辅导员为组员的各二级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标准,按程序操作,保障全体学生的知情权,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评选结果在各二级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到学工处,一经上报,不再修改。

2.上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人选要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被评选出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赞同票方可生效。

3.先进班集体的提名也应广泛争取学生代表和任课老师的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考评。

4.各单位将初审名单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负责复审。

5.复审名单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在全校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各二级学院上报材料

1.评审表原件一式两份,A4纸正反打印,电子输入。

2.名册一式两份,excel格式,A4纸型,附电子版。

3.上报截至日期:2020年5月28日。


评选19-20学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工作方案的通知附件: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 2.省级先进班集体评审表 3.省级三好学生名册 4.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名册 5.省级先进班集体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