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节前后教学安排的意见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关于劳动节放假的通知,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稳定形势任务要求,为确保线上教学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1、5月1日(周五)、5月2日(周六)、5月3日(周日)、5月4日(周一)全校停课。
2、放假期间所缺课程由任课教师与学生商定后于4月30日前安排完补课,具体补课安排由各院部教学秘书于4月24日前报教务处,过期不报不再受理补课安排。
3、请各院部做好检查工作,严格督促教师按时完成补课任务,未按要求完成补课任务的教师,一旦发现扣罚双倍课时费。
请各院部及时通知当日任课教师与上课学生,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
教 务 处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