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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教学

教务教学

关于2005级毕业生资格审查的通知


 中地长院字【2009】40号                  签发人:王欣

 

 各处室、系(部)、中心、馆:

毕业资格审查是指以教学执行计划、学生成绩和获得毕业资格相关文件为依据,逐个审查学生的学业完成情况,及思想品德、身体素质情况,以确定学生是否有资格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此项工作是对学生四年学习情况的总结,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审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审查时间

各系初审时间为:2009年5月11日-5月31日。

教务处复审时间为:2009年6月1日-6月4日。

毕业资格审查会时间为:2009年6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审查对象:2005级学生

三、审查程序

1、系内初审

各系以2008年底的毕业资格预审结果为基准,参考毕业清考和学位课清考成绩单及其他相关文件,对2005级学生的毕业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于5月31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要求各系务必召开系毕业资格审查会,由审查会确定初审结果,对不能取得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资格的学生,必须一个学生一个学生地审查、讨论,确定最后的学生名单。

2、教务处复审

教务处对各系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汇总,将复审结果相关材料上报毕业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组,并协调、组织毕业资格审查会的召开。

3、毕业资格审查会

学生的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上报名单由毕业资格审查会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组最终确定。审查会以各系汇报的形式展开,主要汇报各系毕业班学生的入学人数、毕业人数、结业人数、获得学士学位资格人数以及在校期间的学籍异动情况,对不能取得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资格的学生,要一个学生一个学生地汇报、商讨,做出最终的决定。

四、上报材料

初审结果上报教务处的材料有:

1、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2009年度毕业资格审查表(格式见附件一)。

2、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2009年度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格式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各系报教务处的材料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要求系主任签字,并加盖系公章。

2、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对成绩有争议时,一律以教务处纸质存档成绩单为准。

3、本次审查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本学期进行的教学活动。

4、毕业资格审查关系到学生是否可以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各系要实行专人负责制,认真、仔细的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工作。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2009年度毕业资格审查表

2、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2009年度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

  二00九年五月十二日

 

主题词:关于  2005  毕业资格审核  通知

承办单位:教务处         联系人:吕晓娴        联系电话:2143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