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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邢台经济开发区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邢台经济开发区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为全面做好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城市社区治理等工作,加强公安队伍、消防队伍、社区队伍建设。根据《邢台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规范管理编外用人实施办法》(邢办字[2020]16号)、《关于印发邢台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试行)的通知》(邢政办字[2018]6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78名(其中,警务辅助人员60名、消防文职人员10名、社区专职物业管理员8名),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其中,警务辅助人员需进行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具体岗位及人数为:公安警务辅助人员60名,其中男性48名(具体为退役士兵20人、高校毕业生28人)、女性12名;消防文职人员10名,其中男性9名、女性1名;社区专职物业管理员8名。

四、招聘条件

(一)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公安机关体能、心理素质条件和政审标准,坚决服从组织安排,自觉保守国家秘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3.邢台市辖区内户籍;
4.警务辅助人员A、B、C岗位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12日后出生),警务辅助人员D岗位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2日后出生);
5.公安警务辅助人员A岗位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公安警务辅助人员B和C岗位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公安警务辅助人员D岗位学历为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肥胖症等,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二)消防文职人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消防文职人员岗位要求的体能和心理素质条件,坚决服从组织安排,自觉保守国家秘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3.消防文职人员A、B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2日后出生),消防文职人员C、D岗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2年3月12日后出生);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肥胖症等,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男性身高不低于1.6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
(三)社区专职物业管理员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热爱社区工作;
2.邢台市辖区户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2日后出生);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5.身体健康,精力充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凡涉及到户籍、年龄、学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至2021年3月12日。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3月5日通过邢台经济开发区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系统地址:(http://154.8.149.122:7532/index/Index/view.html?project_id=22)。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12日9:00至3月18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3月12日9:00至3月19日17:00。
3.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报考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缴费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7)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另行公告(不进行电话通知),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打印笔试准考证时,考生还需同时下载打印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和消防文员的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内容,社区专职物业管理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内容;两科内容一张卷,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等具体要求,参加笔试考试。
3.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区公安分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区消防大队、区社会事务局组织相关人员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的材料是: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学信网下载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士兵须出具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消防文职人员B岗位的须提供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五)体能测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考生,面试前须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详见《体能测试通知单》。
2.体能测试内容:男性考生包括纵跳摸高、10m×4往返跑、1000m跑;女性考生包括:纵跳摸高、10m×4往返跑、800m跑。体能测试合格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试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因体能测试不达标造成的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专业素质等。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考察(政审)
1.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和消防文职人员岗位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政审)人员:具有A1驾驶证(仅限于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岗位C)、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受到表彰奖励的防疫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社区专职物业管理员岗位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人员,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有民政工作经验者(需提供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较高者。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承担。
2.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的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消防文职人员、社区专职物业管理员,分别由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社会事务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报考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区公安分局按照规定标准对其进行政审,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政审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情况,经研究、审核汇总后,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管理
1.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消防文职人员、社区专职物业管理员均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用人单位委托邢台经济开发区众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经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和聘用人员三方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2.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执行邢台市最低工资标准1790元/月(以后按河北省公布的邢台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300元/月绩效考核奖(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按照规定缴纳企业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同时根据职业特点为每人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并根据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年限、考核结果等情况,实行工资动态调整。工作一年后,按照《邢台市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执行层级工资。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负担。
3.消防文职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基本工资2700元/月+400元/月高危补贴+500元/月绩效津贴(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缴纳企业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同时根据职业特点为每人缴纳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负担。
4.社区专职物业管理员工资待遇执行邢台市最低工资标准1790元/月(以后按河北省公布的邢台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的1.4倍(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按照规定缴纳企业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负担。
六、疫情防控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考者在考试、体检、体能测评等环节,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9-333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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