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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通知公告】 加入时间:2020年09月22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xgc 访问量:

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和《保定理工学院国家奖学、助学金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学将于近期开展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评审机构及评审时间

    (一)我校成立由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二级学院资助工作小组、班级评议小组组成的四级评审机构,全面开展我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审工作从 9月23日开始至1020日结束。

1.9月23日—10月8日: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进行初审、公示,并10月9日将初审结果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10月9日—11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各学院初审结果。

3.10月12日—16日:对各二级学院上报初审名单进行全公示(5个工作日)。

4.10月17日-20日:公示无异议后,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整理材料报省教育厅相关部门进行批复

二、名额分配

(一)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根据各学院201720182019级学生人数平均分配名额。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时向地质学、土地资源勘查、测绘、土木工程、机制等专业按5%比例倾斜,其余名额根据各学院20172018、2019级学生人数平均分配名额。

(三)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时向地质学、土地资源勘查、测绘、土木工程、机制等专业按5%比例倾斜,其余名额根据各学院学生总人数平均分配名额。

学院具体名额见附件。

三、评审办法

二级学院根据《保定理工学院国家奖学、助学金实施细则》和《通知》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政策宣讲、告知工作

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成员要认真学习《保定理工学院国家奖学、助学金实施细则》和《通知》精神,要熟知程序,掌握政策,严肃纪律,明确要求。队长、辅导员要组织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专题班会,将评选条件、名额分配、评审程序以及国家设立奖助学金的重大意义等事项告知全体同学。因故无法参加班会的同学要做好名单记录,辅导员可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逐一告知,不留死角。班会、告知工作要做好记录,留存材料,整理归档,以备检查。

(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今年国家奖学金评审范围原则上以20172018级学生为主,2019级学生以及之前曾荣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平均成绩专业排名3%以内;各方面表现突出,且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专业排名3%以内;其他条件及评审程序参见《保定理工学院国家奖学、助学金实施细则》。2019—2020学年有考试不及格、违纪的学生不得参评。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一参评条件为家庭经济困难,重点考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特困学生;第二参评条件为品学兼优,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专业前30%;其他条件及评审程序参见《保定理工学院国家奖学、助学金实施细则》。2019—2020学年有考试不及格、违纪的学生不得参评。

(四)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重点是做好家庭经济特困学生的资助工作,优先将档(4400元)助学金覆盖特困学生,重点考虑建档立卡、低保、孤儿、特困救助、残疾等学生,对于受疫情或洪涝灾害影响较重的学生予以重点关注、主动摸排,确保每一名困难学生享受到国家助学政策。对学习成绩优异且符合条件的特困学生优先考虑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其他条件及评审程序参见《保定理工学院国家奖学、助学金实施细则》。2019—2020学年有违纪的学生不得参评。

四、评审工作要求

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必须在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张贴评审公告,包括名额分配、评审程序、评审要求、举报电话等内容。学生公寓、宣传栏等校园公共场所由负责张贴。

二级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负责检查、审核各班级评议小组工作开展情况,公示(五个工作日)、上报学院初审结果。负责对各班级评审条件、程序等初审工作严格把关,并及时纠正各班级评审工作中的各类问题,确保评审工作公正、顺利。

)班级评议小组将初审名单报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通过后,必须召开班会,将初审结果告知全班同学,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班级上报结果异动情况,要重点向班级同学做好解释说明。

班级评议小组产生办法。各二级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辅导员任组长,成员由3名班委和5名普通同学组成(申请奖助学金的学生不得参加班级评议小组)。成员以班级民主推荐形式产生,辅导员综合考虑宿舍、性别等情况进行提名(不少于10名同学),差额选举产生。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负责对本班级申请认定的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在校表现、评审结果等进行民主评议、认定以及信息反馈等工作。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要单独说明,分别评审。可以组织召开一次班会,但必须要列为两个议题,组织两次评议。

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组长为院书记、院长,全面负责本学院评审工作的有序开展,上报所有材料需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上级有关精神、政策对学生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在推荐、审查工作中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细致做好评审、遴选、确定工作。

)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成员在评审期间要深入班级、监督程序、督促落实,特别要做好评定过程中的教育引导工作。各评审环节要做好签字确认以及材料存档备查工作。

)对在国家奖助学金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可参考《保定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

(九)今年因为疫情,学生开学晚,但资金发放时间提前。故评审时间较紧,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评审程序、时间进行,按时报送各项材料。

五、材料准备

(一)本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报告,主要包括评审工作的整体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办法。各学院在评审工作中发现的各班级不规范情况,要给予重点说明。

(二)《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两份报省厅,一份存入学生档案)、《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国家奖学金公示表》及其他材料(学院推荐材料、综合素质测评专业排名、学年平均成绩专业排名2019-2020年度成绩单等)。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国家励志奖学金公示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及获奖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专业排名等。

(四)《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国家助学金公示表》以及《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等

(五)《本专科国家奖学金-导入模板》、《本专科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及《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电子版。

六、材料报送要求

1.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时注意分档次汇总,即本学院所有学生一档汇总一起,二档汇总一起,三档汇总一起。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同时报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其他初审材料(班会记录、选票等)在二级学院归档(一班一盒、一人一档)留存备查。

3.初审表、公示表以纸质(一式份)和电子版形式同时报送纸张统一使用A4大小,Excel表格。除签字外,所有信息需电子录入。

4.奖助学金导入模板报送电子版。

 

                                  保定理工学院

                                  资助管理中心

20209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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