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树立一切为了教学的服务意识,加强与教师之间的联系,完善电化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条 根据教务处的课程安排,管理员应提前半小时到位,做好上课前的一切准备工作,保证学生能准时上课。 第三条 有收集各指导老师意见,向教务处提出申请,适当更新添加计算机硬件设备和软件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擅自接纳他人进入多媒体教室,不得擅自把软件外借。多媒体教室钥匙由管理员专管,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转交他人。 第五条 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教学设备进行检测维护,要指导教师掌握设备的操作使用方法,及时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检查清点设备数量,检查有无丢失损坏问题。 第六条 设备出现损坏问题时,查明原因,如责任在管理员,按情况轻重给予赔偿处罚。 第七条 保持多媒体教室整洁卫生;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提高警惕,做好防水、放火、防盗工作;出现意外事故,应及时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第八条 下课后,应对多媒体教室进行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第九条 本规章制度由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网络中心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规章从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网络中心多媒体教室建成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