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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简介

关于2023-2024学年省三好、省优干和省先进的评选条件

一、省级三好学生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2.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无任何违纪行为和问题;

       3.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尤其是在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综合素质较高;

       4.善于学习并主动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尤其是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

       5.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6.热爱所学专业,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10%,专业成绩排名前15%,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5分,曾荣获校级“三好学生”的。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符合省级“三好学生”评选1-5条;

       2.热爱所学专业,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30%,专业成绩排名前50%,曾荣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

       3.积极参加学校各项集体活动,组织过校级院级大型活动,并受到好评,配合辅导员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

       4.关心服务同学,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条件

       1.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

       2.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

       3.班级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引领作用,曾荣获校级“先进班集体”的集体;

       4.全班学生在本学年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且在当地反响较大、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者,可破格评选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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