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处室: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按照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8〕254号)有关要求,我校决定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重点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结合上一轮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本次检查重点是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制建立和责任体系建设、安全自查制度落实及科研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排查。
二、检查对象和实施范围
检查范围以我校各科研实验室为主,对于近三年发生安全事故、上次检查发现未有效建立安全领导责任体系的科研实验室将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工作安排
(一)学校层面建立安全责任体系,成立校级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校领导作为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各院部按照要求成立科研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由分管科研实验室的领导主管科研实验室安全,所有实验房间都需明确安全责任人。学校将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附件1),组织对本校各类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我校将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对短期无法完成的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按时完成。9月30日之前,请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及《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我处。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
2.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科技处
201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