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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保定市第四届社科优秀青年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保定市第四届社科优秀青年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保定市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评选办法》(保办字【2011】37号)文件精神,市社科联开展保定市第四届社科优秀青年专家评选工作,即日起接受申报,现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符合下列所有条件者,可申报参评: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科研方向正确;有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和扎实的理论、学术功底;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学风;在本专业有突出成就或较大贡献,在市内有较高知名度,成果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应用性。
(二)1972年以后出生(含1972年),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本市内专业和业余从事社会科学教学、科研、出版及理论宣传普及工作者。
(三)2012年以来,作为主研人(前2名)完成的社会科学成果,获得过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一等奖者。
(四)业务成就突出,是本学科或本研究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或科研骨干,2012年以来有以下成果之一的:(1)在省级以上权威性报刊发表过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个人学术专著;(2)在研究、解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方面,有2项以上研究成果被市厅级及以上部门采纳,并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3)组织、编辑出版过2部以上在全省有影响的社会科学著作(含电子出版物)。
在社科研究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方法步骤
采取个人申报、单位(社团)推荐、市评选办公室资格审查与市评委会审定相结合的办法,坚持标准,好中选优。
(一)参评者需要上报的主要材料有:
1.《保定市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申报表》3份(见附件);
2.本人简介3份;
3.研究成果代表作5项;
4.身份证原件(原件验审后退回)及复印件3份;
5.获奖证书原件(原件验审后退回)及复印件3份;
6.其他能够证明本人成果和业绩的材料复印件3份;
以上材料由个人报送至行政楼322室科技处。
(二)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对申请者填报的情况和本人的政治表现进行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由我处汇总材料并填写汇总表后统一报送市评选办(个人申报材料中1、2项另附电子版发至邮箱148126212@qq.com,3、4、5、6项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市评选办公室资格审查,向市评委会推荐候选人。
(四)召开保定市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评委会全体会议,在认真阅卷、评议的基础上,差额选出第四届“保定市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和提名人选。
(五)将评出的专家人选和提名人选,报请市领导小组审定。
(六)公示评选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
(一)评选活动设“保定市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10名,“评委会特别提名奖”20名,根据组织工作情况,设“优秀组织工作奖”1—3名。
(二)对获得本届“保定市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进行奖励;对获“评委会特别提名”者颁发证书;对获得“优秀组织工作奖”的单位颁发奖牌。
(三)通过新闻媒体和“保定社会科学网”等宣传获奖者事迹和学术成就。
(四)以市评委会的名义函告当选者单位,将此荣誉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的重要依据。
(五)对入选的优秀青年专家进行动态管理,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称号。已荣获往届“保定市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称号的,不再参加评选。
四、时间安排
2017年6月20日前,各单位将推荐材料上报科技处;7月上旬市评选办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候选人;7月底市评委会评定;8月初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择时颁奖。
联系人:康乐      联系电话:2195620
 
                                       
 
                                         科技处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