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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理工学院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发改公价规〔20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报河北省发改委和河北省教育厅备案,对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调整如下:

1.调整后的学费标准为:非脱产:文科、理科每年1500元/生。

2.学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调整后的学费标准从2025级新生开始执行,2025级之前的学生执行原收费标准(文科每年700元/生,理科每年900元/生)直至毕业。

具体以当年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特此通知


保定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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