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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关于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期末考试将于1220-27日,30-31日举行现将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 考:黄卓

负责学生违纪作弊处理,协调处理考务组及考试突发问题。

巡考安排

日期

校领导

成员

12月20日-22日

黄卓

涉及课程所在的开课学院院长、常务院长、教学副院长、学工副院长及督导组随机巡考

12月23日

于淞波

李林

教学:田志远、吴亚辉、周少燕、王志萍、李冬雪、董天,李建勋、吕国升、赵杰、陈金忠

学工:景正、陈小伟、高春蕾、李宗帅、刘梦晔、马猛、冉迪、王灏、王深、张梦元

12月24日

杨校     陈永学

教学:吴娅平、何永贵、郑娇娇、郑楠、王艳芳、赵妍、张卓彤、董玲洁、王胜曼、刘玉

学工:景正、陈小伟、高春蕾、李宗帅、刘梦晔、马猛、冉迪、王灏、王深、张梦元

12月25日

李四胜

教学:李雪、李倩、孙柳、刘玉、张艳娣、马德生、李亚红、郭国锋、郑娇娇、万同乐

学工:景正、陈小伟、高春蕾、李宗帅、刘梦晔、马猛、冉迪、王灏、王深、张梦元

12月26日

韩梦金

教学:田志远、孙柳、武珊、王志萍、李冬雪、董天,李建勋、吕国升、赵杰、陈金忠

学工:景正、陈小伟、高春蕾、李宗帅、刘梦晔、马猛、冉迪、王灏、王深、张梦元

12月27日

朱红素

教学:吴娅平、何永贵、武珊、赵妍、董玲洁、李倩、马德生、刘玉、张艳娣

学工:景正、陈小伟、高春蕾、李宗帅、刘梦晔、马猛、冉迪、王灏、王深、张梦元

12月30日

吴超

教学:李雪、马德生、郑娇娇、孙柳、武珊、王志萍、李冬雪、董天,李建勋

学工:景正、陈小伟、高春蕾、李宗帅、刘梦晔、马猛、冉迪、王灏、王深、张梦元

12月31日

黄卓

田志远、吕国升、赵杰、何永贵、万同乐、赵妍、董玲洁、李倩、张艳娣

学工:景正、陈小伟、高春蕾、李宗帅、刘梦晔、马猛、冉迪、王灏、王深、张梦元

巡考要求:

1. 考试期间,巡视各考场,监督检查监考人员执考情况和学生应考情况,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问题。

2.职责重点:所有巡考在执行《巡考工作职责(试行)》的同时,教学口主要巡视监考是否按时到位、是否符合监考要求、试卷质量、考试安排是否合理等情况,学工口主要巡视学生考场纪律、处理学生突发状况,必须每个考试巡视到位,并做好考场情况登记,成员中教学和学工第一位为组长,负责当天巡视的具体分配,回收当天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回交教务处,如当天因事不能巡视的请自行找他人替换并报组长。

(三)考务组

负责人:赵佳

负责考试组织,考场安排,人员调配,考试情况通报,考务费用结算以及处理考试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

1.印刷小组:负责试卷印刷

成员:梁美晨

2.试卷小组:负责每场试卷袋装袋、试卷装订、打印收发、签到表打印和考试突发情况的处理、考务办值班,考务办设在1教304

成员:唐征征、杨丽刘媛媛仇小玲李天聪吴雨静王金灿王言靳滕兰刘洋李佳玉赵悦石琦牛凯鑫、李腾达、李秀、成茹、彭嘉、郑伟、刘丹、王晓彤、董春萌、刘雪萍、卜梅玲、刘佳田、王淼

 

日期

试卷组人员

12月23日

王言(上)/刘媛媛(下)/李天聪/王金灿/仇小玲/石琦/成茹/郑伟/李腾达/刘丹/刘雪萍

12月24日

靳滕兰(上)/赵悦(下)/李佳玉/刘洋/吴雨静/刘佳田/牛凯鑫 /李秀/彭嘉/董春萌/王晓彤

12月25日

王金灿(上)/王言(下)/赵悦/刘媛媛/仇小玲/卜梅玲 /王淼/石琦/成茹/郑伟/李腾达

12月26日

吴雨静(上)/靳滕兰(下)/杨丽/李天聪/刘丹/刘雪萍 /刘佳田 /牛凯鑫 /李秀/彭嘉

12月27日

李佳玉(上)/仇小玲(下)/刘媛媛/吴雨静/杨丽/董春萌/王晓彤/卜梅玲/王淼/石琦/成茹

12月30日

刘洋(下)/王金灿(下)/王言/赵悦/杨丽/郑伟/李腾达/刘丹/刘雪萍/刘佳田/牛凯鑫

12月31日

李天聪(上)/刘洋(下)/靳滕兰/李佳玉/李秀/彭嘉/董春萌/王晓彤/卜梅玲/王淼

3.线上巡视小组

通过视频监控,对每个时间段的考试情况进行线上巡视,主要巡视内容包括:

①检查监考教师是否按时到位或缺席,是否佩戴监考证,是否认真监考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如发现监考教师不能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应及时予以制止并留存好违规行为截图,上报考试考纪通报小组。

②检查学生有无作弊、违纪情况,如发现情况,通知监考老师并督促老师及时做出处理,如发现老师隐瞒不报行为,及时上报处理。

③其他情况:如找实习生替监考、监考老师长时间离开考场等行为。

日期

线上巡视安排

12月23日

靳滕兰/李佳玉/张娟

12月24日

仇小玲/刘媛媛/杨丽

12月25日

李天聪/刘洋/吴雨静

12月26日

王金灿/王言/赵悦

12月27日

靳滕兰/李佳玉/刘洋

12月30日

仇小玲/李天聪/刘媛媛

12月31日

王金灿/王言/吴雨静/杨丽

4.线下巡视小组

通过线下巡考,对每个时间段的考试情况进行巡视,主要巡视内容包括:

①检查监考教师是否按时到位或缺席,是否佩戴监考证,是否认真监考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如发现监考教师不能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应及时予以制止,做好记录,上报考试考纪通报小组。

②检查学生有无作弊、违纪情况,如发现情况,通知监考老师并督促老师及时做出处理,如发现老师隐瞒不报行为,及时上报处理。

③其他情况:如找实习生替监考、监考老师长时间离开考场等行为。

 

日期

线下巡视安排人员

12月23日

刘洋/吴雨静/杨丽/赵悦/梁美晨

12月24日

李天聪/王金灿/王言/张娟

12月25日

靳滕兰/李佳玉/杨丽/梁美晨

12月26日

仇小玲/刘洋/刘媛媛/张娟

12月27日

李天聪/王金灿/王言/赵悦

12月30日

梁美晨/靳滕兰/李佳玉/吴雨静

12月31日

赵悦/张娟/仇小玲/刘媛媛

5.考风考纪情况通报小组

成员:张娟

负责考试情况和考试违纪通报、违纪违纪作弊相关材料(处分决定书、认定行为处理单等)的制作及汇总、对视频监控发现的规范行为进行界定处理。

(四)安检组

负责人:景正

成员:张镇鑫、杜毅

工作内容:期末考试期间,负责第1、2、3、综合楼B座教学楼入口处智能安检门及警戒线的布置、手机等电子产品检测的查验、第一教学楼与行政楼之间防盗门的开闭、教学楼门口及一教2层、3层大厅安保人员的安排等。

工作要求:严查学生手机,禁止将手机带入教学楼内。

、考试要求

(一)对监考教师的要求

每位监考教师都要认真学习《考试考务管理规定》文件中有关“监考、巡考人员职责”、“考场规则”和“违纪(作弊)行为的认定和处罚”、《期末监考承诺书》(附件1规定,严肃考场纪律,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勤巡视、勤提醒,积极努力做到考试公平、公正。发现违规行为务必上报,对考试违规处理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监考教师,学校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对参加考试学生的要求

学生在考前要认真学习《考试考务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内容,特别注意以下方面:

1、学生凭学生证身份证进入考场,无有效证件且无证明者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

2、重修考试随本次期末考试一并进行,重修考生不能办理缓考,不得参加下学期的补考

3、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请及时办理缓考,无故缺考者按旷考处理,取消补考资格

4、特别强调,违禁物品如手机等通讯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一律不允许带入教学楼每栋楼入口处安放智能安检门,发现即按学校规定处理。

5.期末考试期间第1、2、3教学楼封闭管理,考试期间自习统一安排在综合楼B座,非考试人员非考试段禁止入内,交卷后勿长时间逗留,尽快离开教学楼,如有连续场次考试,可不必出楼,但需在下一场考场所有楼层有序等待,禁止大声喧哗。

(三)对任课教师的要求

1、不允许考前划题、划重点。

2、考试期间,教研室安排好当场考试任课教师做好巡场释疑工作。

3、考试结束后,阅卷教师当天领取试卷准备判阅。阅卷评分请按照《考试考务管理规定》中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及《保定理工学院关于课程平时成绩考核与管理办法》严格规范进行同教研室不同任课教师互相复审判阅情况。努力做到试卷整洁、判阅规范、核分准确。

、成绩登统与课程考核材料归档

1、阅卷教师在课程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人数较多课程延长至5个工作日内)应完成阅卷阅卷教师阅卷完毕后会同教研室主任一同在教学秘书处拆封试卷(拆封时需要三人同时签字确认)进行成绩登统并在考生签名册成绩登统处签字。最后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归还试卷。成绩评定和登录情况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参考之一。已考试课程最晚1月16日前完成试卷判阅和成绩登统。

2、命题教师于本课程考试结束后17日前,将试题(ABC卷)已考试卷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的电子版以编号+学期+课程代码+专业+课程名称+教师姓名”命名的压缩文件传至2077841996@qq.com

3、课程考核材料存档按照《保定理工学院考试考务管理规定》中第四十五条的要求,由开课单位负责进行整理与装订,具体验收入库时间另行通知

、考风考纪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考试纪律在学风建设中的重要性,将考风考纪当作学风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认真做好考前教育工作,动员广大师生共同抵制考试违纪(作弊)等不良倾向,形成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

2、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本单位监考教师进行考前培训和考场监考工作,严格考试要求,严格考试纪律。

           

保定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4年12月19日

关于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附件-关于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