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我校教职工履职履责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保定理工学院师德师风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保理工发〔2023〕139号)文件精神和教师工作安排,现就2025年师德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在职全体人员(包括全体行政、教辅、教师、辅导员)。
二、考核组织
学校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全校师德考核工作,审定考核结果。各单位成立师德考核工作小组,具体组织本单位师德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与等次
(一)考核内容
以《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基本依据。
(二)考核等次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考核方式与程序
由各单位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考核,作出综合评议结论和等次。考核程序为个人总结、单位评议、结果反馈、学校批示。
(一)个人总结
本人填写《河北省高校教师师德年度考核表》(附件1),对照考核内容及要求进行总结;并填写个人年度师德承诺书(附件2)。专职教师需要额外手抄《保定理工学院教师工作手册(修订版)》,内容及模版见附件3。
(二)单位评议
各单位根据教师个人表现情况,结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要求对教师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被考核人等级。
(三)结果反馈
由各单位向参加考核的每位教师反馈单位评议结果。确定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要向教师说明理由,听取教师本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
(四)学校批准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上报的考核结果复核,并提交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记入教师师德考核档案。
五、报送备案
各部门(学院)将本学期的全部师德考核结果汇总后,填报《师德考核结果登记表》(附件4)并于2026年2月3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赵悦老师,纸质版由各部门(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教师发展中心(党委教师工作部)行政楼322室备案。
联系人:赵悦 电话:18903122562
附件1:河北省高校教师师德年度考核表
附件2:个人年度师德师风承诺书
附件3:《保定理工学院教师工作手册(修订版)》及抄写模版
附件4:保定理工学院教师年度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
保定理工学院
教师发展中心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