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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学院新闻】 加入时间:2024年03月22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jjx 访问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依据近日河北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评选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精神(冀教学函【2024】7号),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评选范围

2024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02省级评选标准

(一)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忠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遵纪守法,道德高尚,品德优秀,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团队精神,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三)热爱所学专业,崇尚科学精神,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全面发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无课程考试不合格记录,未受到过学校纪律处分。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

(四)大学期间曾获得2次及以上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不含面向特困生的国家奖学金)。

(五)积极就业创业;参加国家或河北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毕业生在服役期间获得过表彰奖励;以上情况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03校级评选标准

(一)已评为2024年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不参加评选2024年校级优秀毕业生活动。

(二)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条件

1.始终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对党忠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道德高尚,品德优秀,积极参加学校和二级学院的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团队精神,在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群众基础良好,有较高威信;

3.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30%,无课程考试不合格记录,未受到过学校纪律处分;

4.取得《保定理工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实施细则》规定的学分;

5.其他条件详见保定理工学院《学生手册》中《保定理工学院评选优秀毕业生实施办法》。

04评选程序

一)院级评选。二级学院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全程综合测评,根据评选标准,认真组织院级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在二级学院官网和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无异议后进行上报校团委。

(二)校级审核确认。校团委根据二级学院上报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和人选资格进行认真审核,确认最终名单,在学校官网和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校长办公会进行审核决议,审核通过后将最终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05评选要求

严格遵循评选标准和程序,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毋滥。

编辑:史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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