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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

学校简介

关于上报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实习计划的通知

实习教学是学校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的有效途径,实习计划的合理安排和落实是保证实习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请各学院依据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实习计划的制定工作。

一、上报日期

请各学院将本学期实习计划于2016325日前上报教务处实践科,逾期不候。联系人:赵佳,联系电话:2195520

二、上报内容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实习计划、研讨会会议纪要附件1(需教研室主任签字)、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和附件7,申报材料需经各学院院长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申报范围

1、此次上报的实习计划既包括校内实习也包括校外实习,其中涉及到经费开支的实习,则需要填写经费预算表,各学院应对上学期实习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在此基础之上填写实习经费预算表,实习经费务必要测算准确,经得起推敲,上下浮动不得超过5%

2、根据培养方案本学期开设的各类实习课程,均要向教务处上报实习计划,主要包括:认识实习(社会实践)、金工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课程设计等各类实习课程。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习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院长为组长,教研室主任、指导教师等人为组员,具体安排落实各专业实习任务、组织实习动员、明确各实习队分配、实习安全教育等问题,各学院要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实习安全。

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制定的课时制定计划,若有变动,需提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说明情况,不得私自更改课时安排。

3、各学院组织各专业教研室制定详细的实习计划,其中实习计划应根据往年实习实际情况、实习基地状况等因素制定,要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综合性,目标要明确,其内容应包括:①实习内容;②实习单位;③学生参加实习的时间及地点;④实习指导教师及学生分组情况;⑤实习纪律与注意事项;⑥实习工作的组织领导;⑦经费预算;⑧成绩考核方式。实习计划作为组织实习教学和进行实习检查的重要依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能随意改动,应严格按照实习计划组织实习教学;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计划,则要在实习开始前一个月重新填写实习计划报表,获批准后执行。

4、各专业教研室应根据《实习大纲》及《实习计划》,结合实习具体情况制定《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实习教学日历》。(见附件6)

5、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要保证全程在场,教务处会组织专人检查,若检查发现指导教师未在场指导将扣除对应时段课时量。

五、关于暑期实习的几点说明

1、各学院根据教学大纲及专业特点安排暑期实习工作,所有参加暑期实习的学生必须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指导教师进行指导,指导教师要保证全程跟踪指导,实习的学生要进行分组管理,明确责任人并做好备案。

2、具体管理工作参见《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实习工作细则(试行)》附件8,各学院可结合各自专业特点制订暑期实习管理细则。实习结束后认真做好成绩考评,并分组进行总结交流,成绩要符合正态分布,严格成绩管理。

3、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及时了解学生实习情况,保证实习学生的安全。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XX专业实习计划研讨会议纪要

     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____学年____学期实习计划》

             (生产实习、毕业实习、非基地的教学实习)

     附件3:《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____学年____学期实习计划》

        (仅限于周口店、秦皇岛柳江实习基地教学实习)

附件4:《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实习经费预算表》

附件5:《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集中实践课程教学计划》

附件6:《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实习教学日历》

附件7:《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15-16学年实习计划汇总表》

附件8:《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实习工作细则(试行)》

 

教务处

                                   20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