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与工程技术学院
关于给予高煜昊等5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决定
各院部、各处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文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关于印发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资源学院高煜昊(男,安全1301,学号:056130110)、吴兴(男,土管1303,学号:033130309)、肖明玉(女,宝石1701,学号:031130104)、严天成(男,机制1304,学号:052130442)、杨学文(男,地质1305,学号:032130503)、5名学生在校累计时间超过八年,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经资源学院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以上5名学生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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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理工学院
资源与工程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