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正常的教学运行,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实验室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任课、谁负责”的原则,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心,克服麻痹思想,时刻提高警惕,对参加实验的学生积极进行安全教育。
第三条 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的安全管理网络,党、政、工齐抓共管,对实验室安全综合治理。
第四条 学院安全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制。学院一把手对实验室安全负第一责任,学院分管副院长对实验室安全负重要责任,安全责任人负直接责任。 实验课任课教师对实验室安全也承担主要责任,“谁任课、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