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 2006年1月1日执行),经中国地震局批准,新疆地震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具体要求详见附表1),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范围、对象: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历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地震局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2012年3月8日-2012年3月23日;
(三)2012年3月27日在中国地震局门户网站和新疆地震信息网上发布考试公告,安排具体考务事宜并公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五、直接进入考核人员的有关说明:
由中国地震局下属研究所为新疆地震局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新疆地震局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根据自治区有关政策及要求急需引进的特殊人才,可直接进入考核。
六、笔试:
(一)报考事业综合岗位、台站综合岗位及医务室医生岗位的应聘人员参加统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和《英语能力测试》。面试时间及地点见考试公告。
(二)报考打字员岗位的应聘人员进行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且末地磁台的应聘人员笔试形式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降分排序按照报考岗位聘用人数及面试人员1: 2~3的比例确定。聘用人数为:2012年拟聘用人数减去符合第五款所述条件的应聘人员数。
(二)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侧重于应聘人员的人生观、价值观、反应能力及对所应聘工作岗位的认识和态度。
(三)面试考官组成:由新疆地震局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组成7人考官小组进行面试。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见考试公告。
八、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降分排序确定体检人员,由新疆地震局人事部门组织到指定的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九、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阶段,考察工作由新疆地震局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确认。
十、审批与聘用:
1.考察合格者,由新疆地震局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研究提出拟聘用意见,并对拟聘人员在中国地震局门户网站、新疆地震信息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中国地震局审批。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十一、相关待遇:
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根据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梅
咨询电话:0991-3838308
监督举报电话:0991-3818637、0991-3820087
附件:2012年新疆地震局事业单位岗位招聘信息表
附件:新疆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