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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简介

辽宁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根据《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采取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须明确考核的具体组织形式、考核内容和遴选办法”的规定,现将2012年辽宁省地质矿产勘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紧缺地质矿产勘查类专业人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依据所属各地勘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中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申报情况,计划考核招聘地勘类专业技术岗位117个。各单位招聘计划信息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经省人社厅确定的地勘单位紧缺急需的地质矿产勘查类专业(学科)2012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应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学科。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野外地质勘查作业艰苦工作需要。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要根据招聘信息与用人单位联系,提供本人信息,到用人单位报名,或用人单位到高校办理招聘报名。
五、招聘考核
1.在省人社厅的指导下,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用人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人事工作领导牵头组成5人以上考核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考核。
2.考核的重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学科学习成绩、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
3.考核方式、方法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六、拟聘人选确定
   1.拟聘人选在报名的人员中通过考核遴选确定。
2.要对拟聘人选形成书面考核报告,并由3名以上参加考核人员签名,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拟聘人员须由用人单位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签署用人单位意见(此表由用人单位2名以上考核人员签字)加盖公章,于2012年6月15日前,连同拟聘人员就业协议、派遣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送局人事部门。尚未签发毕业证、学位证的,要有所就读高校的证明。愈期未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聘合同签订
用人单位要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本科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一年的制度。见习期包括在聘用期内。
见习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件:2012年考核招聘地质矿产勘查类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