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处室: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科研工作发展,提升我校师生科研能力和水平,根据学校年度科研工作安排及《保定理工学院纵向及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保理工发〔2025〕168号)有关规定,科技处现开始组织202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选题要求
此次项目申报类别分为理工类与人文社科类两大类。
项目选题应紧密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河北省及保定市重点产业布局、雄安新区建设的重大需求,聚焦人工智能、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能源、数字经济、现代服务业等主导产业,同时积极回应社会治理、民生保障与文化传承创新等领域的现实问题。鼓励广大师生结合自身学科优势,立足区域实际,深入开展调研,针对产业发展与社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加强应用对策研究,形成具有实践价值的科研成果,切实为区域产业升级、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进一步提升我校科研服务地方发展的能力。
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类项目不纳入本次立项范围。
二、项目申报及材料提交要求
1.项目申报人条件、立项程序、结项要求、配套经费等参照《保定理工学院纵向及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2.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具体指标分配如下,非理工类学院如申报理工类项目,可再额外增加 1个指标。
序号 | 二级学院(部门) | 指标数(项)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3 |
2 | 基础课部 | 3 |
3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3 |
4 | 教育学院 | 3 |
5 | 经济学院 | 3 |
6 | 会计学院 | 3 |
7 | 外国语学院 | 3 |
8 | 艺术学院 | 3 |
9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6 |
10 | 资源与工程技术学院 | 6 |
11 | 继续教育学院 | 2 |
12 | 康复医学院 | 2 |
13 | 各行政部门 | 每部门1项 |
3.请各学院(部门)根据额定指标内部审核并排名后,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
4.电子版材料包括个人《立项申请书》Word版1份,二级学院(部门)《申报汇总表》Excel版1份,其中《立项申请书》以“项目类别-二级单位名称简称-申请人姓名”形式命名,《申报汇总表》以“申报汇总表-二级单位名称简称”形式命名。
三、截止时间及联系电话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12-2195620、15631251732
科技处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