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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

学校简介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一、活动介绍

      志愿者到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实施支教、支医、支农、基层青年工作、新疆双语教学(原新疆汉语教学)、灾后重建、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西部基层检察院、西部基层法律援助、西部基层人民法院、西部农村平安建设和开发性金融等专项工作。

二、优惠政策

     一是自2010年开始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具体政策规定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三、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370元,五类区640元,六类区950元),按月发放。具体标准由省项目办与本省财政厅联系后做相关解释。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2.志愿者保险费用。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200元。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5月6日至5月26日,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交表。报名表上交辅导员签字,辅导员于5月24日之前把各班报名表收齐后,汇总交给(系)党组织盖章,由系部汇总交至院团。

  4.学院团委审核。院团委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学校选拔志愿者标准

  (1)审核标准。

  a.具有志愿精神

  b.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c.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d.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e.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f.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g.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h.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i.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j.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2)笔试、面试。5月26日起,我院在省级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组织对报名的毕业生开展笔试、面试工作的考核。面试结果要书面备案。

    (3)统一体检。6月5日前,招募省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组织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体检项目见附件2)。体检不合格的,要及时调换。

   (4)公示和录取志愿者。6月中旬,全院公示录取名单,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招募省项目办。

   (5)审定确认

  a.6月下旬,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b.9月上旬,全国项目办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汇总到岗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