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我校《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地长院字〔2014〕68号)和《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保理工发〔2021〕37号),现组织第七届校级教改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教改研究项目应以先进的教育思想、教学观念为指导,从学校的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模式、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等各方面的研究出发,全面系统深入地进行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学内容、课程体系(课程思政、包括理论教学体系、实践教学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教材建设、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创新创业等各方面的研究探索,其中申报课程思政类项目占本单位项目比例不低于五分之一(或至少一项)。各立项项目须对应相关课题,并发表相应级别论文。具体立项范围及建设要求参照《保定理工学院第七届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1)。
二、立项要求
各立项项目需具备完整的课题体系。项目目标明确、合理;项目内容具体、各阶段实施情况明晰;项目方法科学、合理。
三、立项程序
1.申报。我校教职工均可个人或组成团队进行申报,团队成员一般不超过6人(含项目负责人),可吸收学生或合作单位人员参加。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负责一个项目,在项目结项之前不得申请新的立项。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以上条件者,须经两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职称且主持过教改项目的专家推荐。项目实施时间为两年。申报者参照立项指南,认真填写《保定理工学院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立项申报表》(附件2)和《保定理工学院第七届校级教改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
2.初审。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对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加盖公章,于2021年6月20日前报教务处,同时提交电子版。联系人:金单单,联系电话:1563121679,地点:行政楼308办公室。
3.评审。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予以立项,并确定重点项目及一般项目名额,由学校发文正式公布。
4.立项经费。对通过评审准予立项的项目,学校按重点项目给予3000元、一般项目给予2000元的经费支持。经费分两期划拨:于项目通过中期检查后和项目验收通过后分别下拨50%经费。
四、立项评审时间
各单位提交立项材料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之后组织立项评审会。评审会时间另行通知。希望各单位及项目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本次立项工作。
附件1:保定理工学院第七届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立项指南
附件2:保定理工学院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立项申报表
附件3:保定理工学院第七届校级教改立项申报汇总表
保定理工学院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