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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 工作方案的通知

资源与工程技术学院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工作方案

根据《保定理工学院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保理工发2021〕28号)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就2020-2021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评选领导

为保障我院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顺利进行,我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

院    长:张建华    周惟公

副院长:胡雅静    郑娇娇

成    员:张东琪    苏艳秀    王乾    王明德    王莹    谷海艳

二、评选范围

曾荣获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个人和“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级。

三、评选条件

(一)省级三好学生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无任何违纪行为和问题。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前10%,专业成绩专业排名前15%,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曾荣获学校“三好学生”称号。

4.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并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尤其是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评选的基础上,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前30%,专业成绩专业排名前50%。

2.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曾组织过院校大型活动,并受到好评,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

3.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条件

1.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

2.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

3.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

4.全班学生在本学年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四、评选名额

1.省级“三好学生”4名;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7级,18级,19级各上报一人,由学院评选,选出2名上报学工处,最后学工处汇总五个二级学院以及校团委共计10个人,以差额方式评选,评选出8人,上报学校。

3.省级“先进班集体”17级,18级,19级各推荐1个班集体,由学院评选,选出1个班集体上报学工处,最后学工处汇总五个二级学院共计5个班集体,以差额方式评选,评选出4个班集体,上报学校。

五、评选程序和要求

1.各学生队要加强领导,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组织师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掌握评选条件,提高对评选工作意义的认识。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标准,按程序操作,保障全体学生的知情权,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

2.上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人选要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被评选出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赞同票方可生效。

3.先进班集体的提名也应广泛争取学生代表和任课老师的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考评。

4.复审名单报学院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在学院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六、上报材料

1.评审表原件一式两份,A4纸正反打印,电子输入。

2.名册一式两份,excel格式,A4纸型,附电子版。

3.上报截至日期: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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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

2.省级先进班集体评审表

3.省级三好学生名册

4.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名册

5.省级先进班集体名册

          保定理工学院

           资源与工程技术学院

            2021年4月22日